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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旅游合同

          時間:2024-07-17 06:36:18 合同 我要投稿

          國內旅游合同(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fā)重視,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內旅游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國內旅游合同(精選15篇)

          國內旅游合同1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旅游局

            使用說明

            一、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旅游業(yè)務資格的旅行社。旅行社應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旅行社應開具發(fā)票。旅游者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可采用本合同。

            三、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項目以及其他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旅游者應結合自身身體狀況選擇旅游項目。

            四、旅行社委托組團的,須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

            五、在填寫本合同第二條“游程與標準”時,旅行社應以準確、明晰的語言表述,不得出現(xiàn)“準X星級”、“相當于X星級”等模糊用語。

            六、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應真實注明該旅游項目所包含的景點門票及住宿、餐飲、交通標準、導游服務等相關內容。自選項目應安排在自由活動時間,并不得影響旅游整體行程。旅行社不得強制旅游者參加其安排的自選項目。

            七、本合同是《xx市國內旅游合同(2004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xù)使用。

            八、旅游咨詢與投訴機構:

            xx市___________區(qū)(縣)旅游部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質量監(jiān)督電話: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地址:中山西路2525號 郵編:200030

            投訴電話:64393615、962020

            xx市旅游局地址:大沽路100號 郵編:200003

            質量監(jiān)督電話:962020

            國家旅游局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 郵編:100740

            質量監(jiān)督電話:(010)65275315

            xx市消費者申(投)訴舉報中心

            舉報投訴電話:12315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xx市國內旅游合同(2009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經過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游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方式 □自行組團 □委托組團(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fā)日期_______________,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游程與標準(如附行程單,須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天數(shù)__________,旅游飯店名稱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shù)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選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自由活動時間______________,次數(sh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場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sh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旅游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費用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現(xiàn)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追降臋嗬c義務

            1.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甲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乙方協(xié)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shù),可憑有效憑證要求乙方先行賠付。

            4.在旅游過程中,甲方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5.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6.行程中發(fā)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xié)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應按實結算。

           。ǘ┮曳降臋嗬c義務

            1.乙方應如實介紹相關旅游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推薦購買個人旅游意外保險,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乙方應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3.甲方屬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yōu)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fā)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shù)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ㄒ唬┞糜纬鲂星,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fā)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fā)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ǘ┞糜瓮局屑追交蛞曳匠袚倪`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ㄈ┢渌`約責任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xx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 充 條 款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營業(yè)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2

            合同編號: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本旅游團團號為:.

            旅游線路為:.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年月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住⒁译p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甲方應于年月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shù)約定〕本旅游團須有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

            2、

            3、

            ……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國內旅游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住⒁译p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shù)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4

            合同編號: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yè)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jù);

            5、其他約定。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yè)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xù)。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fā)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 《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游者人數(shù)及名單;

            2、接待費用;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shù)及時間;

            7、購物次數(shù)、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

            8、另行付費項目名稱及價格;

            9、對導游的要求;

            10、其他 。

            第四條 《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xié)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xié)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 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 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第六條 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jù)后 日內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 合同義務

           。ㄒ唬┙M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shù)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具有相應經營資質和接待能力的旅游輔助服務者;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tài)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

           。ㄈ╇p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成本;

            2、雙方的約定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

            第八條 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 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jù),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根據(jù)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xié)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 旅游糾紛處理

            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shù)丶皶r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

            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jù)材料。

            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jù)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 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shù)額標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jù)影響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緊急情況下,一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xié)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xié)商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shù),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xié)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具有相應經營資質或接待能力的旅游輔助服務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guī)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shù)亟鉀Q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yè)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 次(含本數(shù))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fā)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旅游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拒絕賠償 次(含本數(shù))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yè)務引發(fā)的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 (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qū)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 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xù)簽合同。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xù)履行。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國內旅游合同5

            甲方: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乙方: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shù)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該按照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XXX、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X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X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jù)我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組團旅游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報名參團

            1. 甲方報名參團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資料,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并有權收取已發(fā)生費用。

            2. 甲方簽訂合同時應付清全額團費,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發(fā)票。

            3. 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無特殊病史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jù)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發(fā)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旅游費用

            5. 團費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包價項目景點(區(qū))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等。

            6. 團費一般不包括: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費、航空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項目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fā)生的費用等),行程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酒水飲料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等)及小費。

            三、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

            7. 發(fā)生戰(zhàn)爭、地震、洪水、火災、暴風雪、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變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出發(fā)前發(fā)生不可抗力的,雙方可協(xié)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決定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及時辦理有關交通票務、訂房等退訂手續(xù)。旅途中發(fā)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合理分擔。

            8.出發(fā)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取消的,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發(fā)生航空、陸運、水運票務、訂房等業(yè)務損失的(具體數(shù)額可由雙方另行約定),該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的,應退回甲方全額團費。(2)違約方在出發(fā)前4日以上(不含出發(fā)當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fā)前3至1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fā)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5%的違約金。

            如報名時間在出發(fā)前4日以內(含出發(fā)當天),違約方通知對方取消旅游行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

            9.更改旅游行程或出團日期的,更改方應與對方協(xié)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業(yè)務損失,協(xié)商不成按取消行程處理。

            10. 出發(fā)前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減少費用的,由甲乙雙方按實結算。

            11.出發(fā)前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第三方旅行社承諾承擔乙方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在保證不改變已約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不提高團費的前提下,可以將甲方轉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組團出行,乙方對第三方旅行社的違約行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轉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降低、行程安排變更或團費提高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并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轉團、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處理。

            四、有關責任

            12.甲方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規(guī)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如甲方的言行嚴重干擾旅游團隊正常運作,乙方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由甲方承擔已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如違反法律法規(guī)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等)、自由活動時間的個人行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自行承擔,但乙方應給予積極協(xié)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繼續(xù)行程的,乙方應作妥善安排,所交團費扣除已發(fā)生費用和損失后,按多退少補處理。

            13.旅行中,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發(fā)生爭議時,甲方不得以旅游服務質量問題等原因拒絕登機(車、船);甲方不得自行離團,否則作自愿退團處理,所交團費不予退還。

            14. 旅行中發(fā)生甲方在入住賓館財產被盜、游覽景點或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情形的,如乙方無過錯,則不負賠償責任,但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xié)助。甲乙雙方均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應就自身行為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5.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需要、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必要措施。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相關旅游意外保險。

            16. 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票據(jù),或有關代辦手續(xù)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xié)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xù),并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7. 在旅游行程中,當發(fā)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禮儀活動,飛機、火車、輪船晚點等),乙方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游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說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說明的,應當在事后作出說明。

            1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之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點、風味小吃、收費娛樂項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甲方舉證確認是假冒偽劣商品的,在購物之日起60日內,可要求乙方協(xié)助索賠;乙方應當積極協(xié)助甲方進行索賠。自甲方舉證之日起60日內,甲方未能從購物點獲得賠償?shù),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發(fā)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平等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jiān)所、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②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乙方質監(jiān)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游質監(jiān)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內容與標準

            團號

            旅游線路

            名稱

            旅行日期

            參團人數(shù)

            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乙方安排的游覽項目內容及時間;入住賓館(酒店)名稱及檔次標準;交通工具及標準;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shù);安排購物次數(shù)、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需要甲方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乙方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絡方式;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等

           。ㄒ姟堵糜涡谐瘫怼罚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為正餐 元/人,早餐 元/人

            導游服務

           。ㄟx定的打√)

            □派全陪/□不派全陪,備注:

            收費標準

            大人: 元人民幣/人;小孩: 元人民幣/人

            應交納

            團費總額

            交費方式

            是否購買

            旅游意外險

            保險金額

            保險費

            補充

            約定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ㄉw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廣東省旅游局編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二〇XX年七月一日啟用

          國內旅游合同7

            甲方(旅游者):

            乙方:合同編號: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二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l、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加旅游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

            第三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l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四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六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七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八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航班取消、堵車誤飛機或火車))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四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十五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瑾玩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國內旅游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的《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
            │旅行團名   │          │報名人數(shù)    │        │
            ├───────┼──────────┼────────┼────────┤
            │出團日期   │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
            ├───────┼──────────┴────────┴────────┤
            │交通工具及標準│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元/人/天      │
            ├───────┼────────────────────────────┤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
            ├───────┼────────────────────────────┤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
            ├───────┼──────────┬────────┬────────┤
            │預付款數(shù)額  │          │應交納團費總額 │        │
            ├───────┼──────────┴────────┴────────┤
            │       │                            │
            │       │                            │
            │特別說明   │                            │
            │       │                            │
            │       │                            │
            │       │                            │
            └───────┴────────────────────────────┘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jiān)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fā)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并向旅行社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信息,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fā)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yè)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須知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由游客與旅行社自行協(xié)定。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間交通費、各地游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費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fā)前7天以上,扣團費總額的10%;出發(fā)前6-4天,扣團費總額的20%;出發(fā)前3-1天,扣團費總額的50%;出發(fā)當天,扣團費總額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zhàn)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xié)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fā)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出發(fā)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出發(fā)前3-1天,賠償己交團費的15%;出發(fā)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3、游客報名時距出發(fā)日期已不足7天,報名后游客要求退團的,游客應按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應在游客報名時將預計的實際損失額如實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約定日期出團的,按已收團費的1%的標準向游客支付違約金。
            4、游客如不同意1、2、3所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在訂立本合同時可與旅行社協(xié)商,另行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標準!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shù)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不含小孩)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jù)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fā)生費用增減,按未發(fā)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guī)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游客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6、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7、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從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8、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xù)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xié)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yī)療費用。
            9、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游客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xié)助解決游客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游客在旅途中發(fā)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部門(如保險公司、交通部門或酒店)的規(guī)定處理或交由公安部門查處。旅行社應盡力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如非旅行社責任的,旅行社不承擔事故責任。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監(jiān)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國內旅游合同9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jù)國家有關旅游事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lián)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xù)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y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該按照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guī)定在旅游出發(fā)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執(zhí)行前或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jù)《_____》、《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的示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yè)務經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住所或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fā)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約方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ǘ┻`約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xiàn)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xiàn)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jù)。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jiān)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yè)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可以約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_______,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_______818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_______,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_______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_______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_______,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電話:_______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_______,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消費者協(xié)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xié)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guī)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shù)_(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shù)___。

            團號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shù)內)。

            出發(fā)、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shù)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shù)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

            付款方式:

            第三條違約責任

           。ㄒ唬┛刹糠只蛘呷棵獬熑蔚那樾危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ㄈ┮曳匠袚`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jù)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ㄎ澹┮曳皆诼糜螁栴}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zhí)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ㄒ唬┮虮竞贤l(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jiān)督所、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ǘ┊斒氯瞬辉竿ㄟ^協(xié)商、調解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xié)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身份證號碼:(單位章)

            年_月_日

            協(xié)議簽訂地:__________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___

            年_月_日

          國內旅游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通用條款

            第一條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糜握叩臋嗬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重慶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內容和標準,兌現(xiàn)旅游行程服務。

            4、旅游者如屬景點門票優(yōu)惠對象(殘疾人、老年人、軍人、學生等),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旅行社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yōu)惠部分票款。

            5、有權拒絕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其他自費項目。

           。ǘ┞糜握叩牧x務

            1、如實填寫資料的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安排。

            3、旅游活動中發(fā)生糾紛或安全事故,應當協(xié)助調查,配合旅游經營者防止損失擴大。

            4、旅游者如屬景區(qū)門票優(yōu)惠對象,應主動出示相關有效證件。

            (三)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2、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ㄋ模┞眯猩绲牧x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提供的旅游車、游船應具備旅游客運資質。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fā)票。

            4、及時協(xié)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發(fā)生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二條合同的變更

           。ㄒ唬┞眯猩缗c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旅游者或退回組團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fā)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過半數(shù)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shù)以上多數(shù)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旅行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jù)。合同變更后,旅行社應將未發(fā)生的費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應將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條旅行社轉團

            當組團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xié)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四條合同的解除

           。ㄒ唬┰诼眯猩绲陀诔蓤F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旅行社應按協(xié)議條款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fā)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應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為旅游者購買了游船票,旅游者應承擔承運部門規(guī)定的退票費等船票損失。

            2、在出發(fā)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ㄈ┞糜握呶窗醇s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相關約定處理。

            (四)旅游者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xù)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xié)助,妥善安排,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旅游者。

            第五條違約責任

           。ㄒ唬┞糜握叩倪`約責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發(fā)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承運部門規(guī)定的退票費和其他實際已發(fā)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旅行社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與旅行社出現(xiàn)糾紛時,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并應當采取適當?shù)拇胧┓乐箵p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ǘ┞眯猩绲倪`約責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發(fā)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額退回已交的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

            4、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協(xié)議條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出發(f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體集合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二)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ㄈ┞糜尉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覽景點共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艙位安排:特等艙__________人。一等艙__________人。二等艙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三等艙,其中上鋪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其它艙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

            第二條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ㄒ唬┞糜握達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ǘ┍kU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kU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旅游費用與支付

           。ㄒ唬┞糜钨M用(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收費: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區(qū)門票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收費總額的__________收。_________元。

            3、旅游費用總額(代收費+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游船上的其他費用。

           。ǘ┵M用的支付

            1、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安排

           。ㄒ唬┞眯猩缱畹统蓤F人數(shù):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ǘ┤绮荒艹蓤F,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xié)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ǘ┤绾贤x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ㄈ┪幢M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游者簽字(蓋章):_________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12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游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并將細則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乙方確認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的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的'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shù)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標準 元/人、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

            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shù)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

            別

            說

            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乙雙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僖蚬室饣蜻^失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約的有效證明材料。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③質量問題的了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身的過錯。④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ㄉw章):(蓋章):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廣東省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監(jiān)制

          國內旅游合同13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 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

            │團號 │ │人數(shù) │ │

            ├───────┼───────────────┼────────┼───────────┤

            │旅行日期 │ │線路與景點 │ │

            ├───────┼───────────────┴────────┴───────────┤

            │交通工具 │ │

            │及標準 │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金額 │ │

            ├───────┼───────────────┴────────┴───────────┤

            │用餐標準 │ │

            ├───────┼────┬────┬─────┬────────┬─────┬─────┤

            │導游服務 │派全陪 │ │不派全陪 │ │備注 │ │

            ├───────┼────┴────┴─────┴────────┴─────┴─────┤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

            ├───────┼───────────────┬────────┬───────────┤

            │預付款數(shù)額 │ │應交納團寬總額 │ │

            ├───────┼───────────────┴────────┴───────────┤

            │特別說明 │ │

            ├───────┼────┬────┬─────┬────────┬─────┬─────┤

            │ │ │ │ │ │ │ │

            └───────┴────┴────┴─────┴────────┴─────┴─────┘

            2.甲乙雙方同意扼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僖蚬室饣蜻^失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谝曳降姆⻊瘴催_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偌滓译p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谝曳皆诼糜钨|量問題發(fā)生之前巳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巳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fā)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xxx旅行社”公章或“xxx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及郵編: 地址及郵編:

            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附件1)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 %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 天(不含出發(fā)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fā)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yè)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細則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不滿 歲收總團費的 %; - 歲由旅行社根據(jù)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標準與游客商定¨ 歲 (含 歲)以上按成人收費。未按成人收全額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機、車、船票費及景點門票費(旅行社事先特別注明的除外)。兒童交通費收費標準以交通部門有關規(guī)定為準。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間交通費、各地游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5.導游服務費。

            三、團費不包括

            1. 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 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4. 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fā)前 天以上,扣總團費的 %;出發(fā)前 - 天,扣總團費的 %;出發(fā)前 - 天,扣總團費的 %;出發(fā)當天,扣總團費的 %。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zhàn)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

            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xié)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

            出發(fā)前 天以上,賠償巳交團費的 %;

            出發(fā)前 --- 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出發(fā)前 -- 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出發(fā)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shù)不足 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

            對 人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 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臥.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jù)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fā)生費用增減,按未發(fā)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游客交費后如遇國家政策性調價,按(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xié)商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guī)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8.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從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9.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xù)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xié)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巳發(fā)生的費用和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yī)療費用。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guī)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監(jiān)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可向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細則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00四年五月一日起實行。

            安 全 旅 游 須 知 (附件2)

            為了增強游客安全意識,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識,使游客參加活動的計劃圓滿、愉快、順利地完成,請游客認真閱讀并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1.游客在機、車、船停穩(wěn)后方可下機、車、船。按先后秩序排隊上下機、車、船;要講究文明禮貌,優(yōu)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fā)生意外。

            2.游客在乘車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和催促司機開快車,違章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fā)生。

            3.游客下車游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旅游車窗,拿完自己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若出現(xiàn)遺失被盜旅行社概不負責。

            4.游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別是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訊工具或電子游戲等。

            5. 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游客人住酒店后,應了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為你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游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于酒店服務總臺保險柜,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xiàn)遺失后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于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人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游;在酒店總臺領一張飯店房卡,卡片上有飯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卡片地址詢問或搭乘出租車,安全順利返回住所。

            6. 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fā)生火警時不要搭乘電梯或隨意跳樓;鎮(zhèn)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近地、順墻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采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艷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wèi)生安全事項

            1。在旅游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fā)現(xiàn)食物不衛(wèi)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游,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干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凈之水。

            3.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煙、食物和飲晶,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喜歡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酒量的三分之一;若出現(xiàn)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肇事者本人承擔。

            四、游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shù)貙в斡嘘P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fā)性疾病的發(fā)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山路、潮濕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處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幸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游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qū)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fā)生危險。

            6. 游覽期間,游客應三兩成群,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游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游客不要走的太遠。帶小孩的游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并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

            2.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

            4.要細心鑒別商品真?zhèn),不要急于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fā)票。

            5.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游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防止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fā)生。

            6. 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jù)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時,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游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坐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甲方(代表)簽 名:時 間:到,因遲到造成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游活動中,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請游客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煙頭和火種;遵守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各種法律、法規(guī)。

            3.游客乘坐的機、車、船在行駛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發(fā)生時,應聽從導游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fā)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xiàn)場,避免損失擴大。

            4.游客乘坐飛機旅游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導游發(fā)給你機票時應核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請注意保存好機票和火車票并配合導游把票收回。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機,旅行社概不負責。

            5.游客在旅途中發(fā)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機構(如交通運輸部門、酒店、保險公司、風景區(qū)管理單位)訂立的條例或合同規(guī)定處理或公安部門查處。本旅行社盡力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6. 游客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尊重旅游途經地區(qū)當?shù)氐拿褡濉⒚袼琢晳T。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體游客的共同責任。尊敬的游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游安全。

            甲方(代表)簽 名: 乙方簽名(章)

            時 間: 時 間:

            西安市旅游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jiān)制

          國內旅游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參游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線:_________

            旅游團號為:_________

            旅游人數(shù):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堵糜涡谐碳百M用說明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分項費用及標準附后。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綜合服務收取的費用(不含導游服務費)。

            7.專項附加費:經甲方要求由乙方安排的汽車超公里費、風味餐費、游湖費、特殊游覽門票費、文娛費、專業(yè)活動費、保險費、不可預見費等。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是否參加旅游意外險投保由游客另行自愿選擇。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

            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準時出發(fā)(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

            第七條 人數(shù)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一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兩人以上的游客出游,簽合同時,請至少留兩人的聯(lián)系方式。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如因個人原因發(fā)生問題,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在接受甲方簽合同時提示甲方是否自愿購買旅游意外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旅行社責任險,并協(xié)助游客辦理保險賠付。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的30%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因乙方原因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單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對方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游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以向規(guī)屬管轄權或事發(fā)地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經協(xié)調處理不成的可選擇:

            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第二十五條 在行程中景點數(shù)量不變的情況下,由于天氣、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機動調整游覽景點先后順序。

            第二十六條 如遇服務質量問題可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及所在地旅游質量管理監(jiān)督管理所咨詢或投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15

            合同編號:

            旅游者:等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名、蓋章確認)

            旅行社:

            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旅行社經營范圍:

            杭州市旅游委員會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章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從事旅游業(yè)務經營的企業(yè)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jù)《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景區(qū)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fā)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qū)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shù),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fā)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tǒng)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f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yè)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如旅行社代購的是團隊包機票,執(zhí)行的是團體優(yōu)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不能改、不能轉、不能退),行前解約后機票價格作為實際損失。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jié)、“十一”等3天法定節(jié)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jié)假日。

            第二章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名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缎谐虇巍窇攲θ缦聝热葑鞒雒鞔_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fā)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fā)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wèi)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shù)、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qū)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qū)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shù);

            (8)購物安排(列明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shù)、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名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xiàn)“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理解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xiàn)旅游行程服務。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3、拒絕未經事先協(xié)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因保管、保存不善而損壞或者丟失的責任自負。

            4、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5、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對旅行社的應急處置予以積極配合,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6、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當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8、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shù)氐淖诮绦叛觥⒚褡辶晳T和風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9、因自身原因,如犯罪、過失行為、自身疾病、自己行為判斷失誤等造成自己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10、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xié)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jù)。

            第八條旅行社的權利

            1、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根據(jù)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3、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5、制止旅游者違反法律、當?shù)仫L俗習慣的言行。

            第九條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fā)票。

            3、為旅游者發(fā)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4、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5、在出團前向旅游者提供《行程單》,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guī)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及應急聯(lián)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fā)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8、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xié)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6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shù),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9、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10、積極協(xié)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xiàn)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1、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第四章不適宜外出旅游者

            第十條溫馨提醒

            1、為了確保旅游團順利出行,防止旅途中發(fā)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請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體檢查,如存在下列健康問題的病患者,請勿報名,如隱瞞參團發(fā)生事故,責任自負:

            (1)傳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傷寒等傳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嚴重高血壓、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腦血管疾病患者,如腦栓塞、腦出血、腦腫瘤等病人;

            (4)呼吸系統(tǒng)疾病患者,如肺氣腫、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

            (6)嚴重貧血病患者,如血紅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病患者;

            (8)孕婦及行動不便者。

            2、傳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如危及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其本人或者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老年、未成年旅游者

            第十一條老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老年旅游者是指年滿60周歲以上、報名參加普通旅游團或者參加由老年人組成旅游團的老年人。

            2、老年旅游者報名參加旅游時,應當如實填寫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特別須說明根據(jù)身體健康狀況不易參加某些特殊游程或者項目(如交通工具、飲食、特殊地域環(huán)境限制等),旅行社應當掌握老年旅游者家屬的聯(lián)系方式。

            3、老年旅游者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xù)旅行時,旅行社應當積極協(xié)助其就醫(yī)或者返回,并在扣除已發(fā)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xù)費等合理費用后,退還老年旅游者未發(fā)生部分的費用。

            4、旅行社須加強導游人員的醫(yī)療知識培訓,使之掌握一定的應急救護常識。在游程中,應當經常性地向老年旅游者進行安全提示和提供必要的照顧。

            5、76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須由其家屬陪同參團,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二條未成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未成年旅游者是指未滿18周歲、報名參加普通旅游團或者參加由未成年人組成旅游團的未成年人。

            2、未成年旅游者須由其家屬陪同參團或者征得其家屬同意,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保護隨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4、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共同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活動,非因旅行社原因,導致未成年人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旅行社應當積極協(xié)助處理相關事宜。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名、蓋章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旅游者在履行合同義務(支付旅游費用)后,經書面通知旅行社,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第十五條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七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1項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七條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fā)前7日(按出發(fā)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fā)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第1項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yè)務損失費: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yè)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yè)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xiàn)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旅游者簽名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旅行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5、與旅游者出現(xiàn)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免責條款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xié)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xié)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在旅游過程中,航空、輪船、鐵路經營者遺失、損壞旅游者托運行李的,旅游者應當向上列經營者主張賠償,旅行社履行協(xié)助義務。法律法規(guī)對航空、輪船、鐵路經營者的賠償責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不得就其行李損失超過賠償責任限制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賠償。

            第九章協(xié)議條款

            第二十二條旅游時間

            出發(fā)時間__,結束時間,共天夜。

            第二十三條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元/人;兒童(不滿12周歲的):元/人;合計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第二十四條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旅游者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保險人:

            保險金額:保險費:

            2、根據(jù)保險公司的規(guī)定,三大年齡段(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賠付保險金額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險賠付金額較低,敬請留意。

            3、為切實保障旅游者權益,增強旅行社抗風險能力,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旅行社出資為其購買個人旅游保險,當保險事故發(fā)生而旅行社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旅行社支付給旅游者的賠付;如旅游者已通過協(xié)商、訴訟等途徑從旅行社或者旅行社委托的第三人處獲賠,旅游者應當將該保險權益轉讓給旅行社。

            第二十五條成團人數(shù)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shù):人;低于此人數(shù)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fā)前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出團;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六條拼團約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七條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應支付旅行社的業(yè)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應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fā)前日至日

            出發(fā)前日至日

            出發(fā)前日至日

            出發(fā)前日至日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消費者協(xié)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xié)商或者投訴解決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仲裁條款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旅游者代理其他游客簽約的,旅游者有義務將本合同(包括附件、補充協(xié)議)約定事項向其代理的游客作出必要說明(特別是本合同“溫馨提醒”、“免責條款”部分),如旅游者未履行上述義務導致其代理的游客與旅行社發(fā)生糾紛、旅行社被追究民事責任,旅行社在承擔民事責任后有權利向旅游者追償。

            旅游者代表(簽名):旅行社(蓋章):

            份證號碼:經營范圍:

            住址:營業(yè)地址:

            聯(lián)系電話:合同經辦人:

            手機:聯(lián)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___

            使用說明

            l、本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旅行社條例》及《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為藍本,結合杭州市旅游發(fā)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國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qū)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變更的內容,應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4、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予以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員會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釋,在杭州市行政區(qū)域內推行使用。

            6、與單位客戶簽約時,“旅游者”空白處填:單位名稱,并注明參團人數(shù)及姓名、身份證號碼(附表)。

            7、與單位客戶簽約時,在《杭州市國內旅游合同》第29條第2項空白處填寫:本次旅游系旅游者(單位名稱)組織員工、客戶前往xxx旅游,旅行社根據(jù)旅游者(單位名稱)要求設計旅游線路或者作出具體的行程安排。鑒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最終歸屆于旅游者(單位名稱)組織的員工、客戶之事實,旅游者(單位名稱)有義務將本合同(包括附件、補充協(xié)議)約定事項向其員工、客戶作出必要說明(特別是本合同“溫馨提醒”、“免責條款”部分),如旅游者(單位名稱)未履行上述義務導致其員工、客戶與旅行社發(fā)生糾紛、旅行社被追究民事責任,旅行社在承擔民事責任后有權利向旅游者(單位名稱)追償。

            8、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對旅游服務質量有異議時,可與旅行社協(xié)商解決,也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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