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合同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律師事務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律師事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xié)會的有關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xù)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xié)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zhí)業(yè)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x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zhí)業(yè)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xié)會繳納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yè)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第三條、工作時間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提成工資制:按市司法局規(guī)定執(zhí)行;
2、乙方自行辦理社會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四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guī)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xié)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第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日期:
律師事務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合伙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 省 市 區(qū)(縣) 街(鄉(xiāng)) 號 實際經營地 省 市 區(qū)(縣) 街(鄉(xiāng))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 市 區(qū)(縣) 街(鄉(xiāng)) 號 實際居住地 省 市 區(qū)(縣) 街(鄉(xiāng)) 號 通信地址 省 市 區(qū)(縣) 街(鄉(xiāng)) 號郵編: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fā)生變更,應在發(fā)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行政人員崗位,從事律所行政管理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注冊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司法機關等;
3、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yè)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崗位協(xié)議書并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一)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一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yè)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二)記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記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y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y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huán)境中工作。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規(guī)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由繼承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xù)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需裁員,應依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進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xù)。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十、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五條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二條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終止合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標準為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第三十七條 若乙方的工資高于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甲方以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xù)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xié)議,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以下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崗位協(xié)議書
(二)培訓協(xié)議書
(三)保密協(xié)議書
(四)
第四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以下為本合同附件
1、甲方的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
2、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大連市司法局(或 區(qū)司法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現就乙方到甲方實習事宜,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實習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實習。實習內容為 。如果乙方不適合甲方安排的實習崗位,甲方有權進行調整。
第二條 實習期限
實習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實習地點
乙方的實習地點為甲方的辦公場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場所。
第四條 實習待遇
乙方實習期間享受以下第 項約定的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實習補貼 元,于每月 日之前支付。
2、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不予支付實習補貼。
3、其他待遇: 。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實習期間,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實習崗位,指派實習指導人員對乙方進行實習指導。
2、在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相關的實習設備。
3、實習期滿時,甲方對乙方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鑒定。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聽從指導人員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2、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xié)商,按照甲方指定的生產崗位及崗位職責要求進行實習。
3、嚴格保守甲方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商業(yè)機密。
4、 不得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料、技術等條件從事與甲方安排任務無關的活動;
5、本協(xié)議到期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歸還實習期間所占有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電腦、圖書、報刊雜志、項目資料。
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信息真實、可靠,如有欺詐,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2、乙方保證其簽署本協(xié)議不違反其所在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保證根據乙方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盡量為乙方提供合適的實習機會。
第八條 協(xié)議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xié)議。
2、 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在實習期間有違法行為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xié)議,并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或在實習期間有違法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xié)議如發(fā)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本協(xié)議相關文件的送達地址: 。如該地址發(fā)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無義務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產生的醫(yī)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2、 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甲方實習過程中發(fā)生意外傷害的補償(該保險賠付用于折抵甲方依據法律法規(guī)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協(xié)議的生效
1、實習協(xié)議經雙方簽署后后,具有法律效力。其它未盡之事宜,由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達成共識后,可進行修訂和補充。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4
編號:
遼寧 律師事務所提成律師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合伙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省市區(qū)(縣)街(鄉(xiāng)) 號 實際經營地省市區(qū)(縣)街(鄉(xiāng))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律師職業(yè)證書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qū)(縣)街(鄉(xiāng)) 號 實際居住地省市區(qū)(縣)街(鄉(xiāng)) 號 通信地址省市區(qū)(縣)街(鄉(xiāng)) 號
郵編: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fā)生變更,應在發(fā)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采取下列第幾種方式:
。ㄒ唬┕潭ㄆ谙蓿鹤阅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ㄈ┮酝瓿梢欢üぷ魅蝿諡槠谙蓿鹤阅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專職律師崗位,從事訴訟、非訴訟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注冊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yè)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提成協(xié)議書并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二)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ǘ┎欢〞r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ㄈ┮裕ㄔ、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三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ㄒ唬┯嫊r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yè)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ǘ┯浖べY。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記件單價為。
。ㄈ┌凑占追揭婪ㄖ贫ǖ墓べY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y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ㄒ唬﹨⒓羽B(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ǘ﹨⒓俞t(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y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xù)期間的律師注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 /乙方 承擔。
律師事務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管理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就聘用應聘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職律師;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職律師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按下列第 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 日。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fā)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二)雙方協(xié)定: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
(一)了解對律師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規(guī)章制度,對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guī)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遭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受聘期間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法》以及律師職業(yè)紀律規(guī)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僅由甲方統(tǒng)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律師業(yè)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
(一)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zhí)業(yè)、依法納稅;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議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內容;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有權拒絕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不當請求。
七、甲方聘用期間的義務。
(一)支付規(guī)定的報酬及兌現相關福利待遇;
(二)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工作條件;
(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四)對乙方違法違紀和不當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
八、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一、本合同的續(xù)簽及終止。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離所,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就是否同意乙方離所作出答復,如果同意乙方離所,應當辦理有關手續(x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律師職業(yè)道德、執(zhí)業(yè)紀律,情節(jié)嚴重的;
2、乙方連續(xù)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同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xù)從事律師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
十二、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不愿協(xié)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xié)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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