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分包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 篇1
工程發(fā)包方:
勞務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與工程承包人 簽訂施工分包合同,雙方就專業(yè)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XXXX廠房及設備基礎土建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合格等級。
4、標準規(guī)范
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設計圖紙及說明書
5、分包人義務
5.1、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發(fā)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熟練技術的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5.2、分包人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日提交隔日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經工程發(fā)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5.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yè)計劃,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guī)定。
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和現場臟亂造成的整改。
5.4、自覺接受工程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接受工程發(fā)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5、按業(yè)主統一規(guī)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發(fā)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qū)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5.6 承包人自行解決行李、伙食費、車費;
5.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分包人責任發(fā)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5.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5.9、承包人須服從工程發(fā)包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5.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承包人應對其作業(yè)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承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6、安全施工與檢查
6.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7、事故處理
7.1、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發(fā)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事故進行處理。
8、保險
8.1、承包人必須為從現場施工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8.2、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工程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8.3、各類保險所需費用均由自負責。
9、材料
9.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3天內,向工程發(fā)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確認后,承包方負責提供消耗材料及設備工具。
9.2、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fā)生丟失、損壞,分包人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0、勞務報酬
10.1、本工程的承包費用采用下列方式計算:
本工程分包價為支模板按沾灰面積55元/㎡,混凝土地泵(塔吊)澆筑的70元/m?,汽車吊澆筑的混凝土120元/m?,鋼筋制作綁扎650元/t,架子3.6米為一層16元/㎡,每超高3.6米為一層。
2、工程外用工,用工當天必須有甲方負責人現場簽字確認。
技工工資200元/天。力工工資110元/天。
11、勞務報酬的支付
11.1、分包人與工程發(fā)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形象進度款支付:自3月20日開工,前半月付款一次,付款額為實際工程量的30%。其后工程款結算方式為月結(每月10日)。
。2)、在工程施工期間,所有支付的工程款必須保證工人工資開到位,?顚S,分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12、所付款項必須由分包方書面申請,發(fā)包方現場的各專業(yè)技術人員核實認可工作量簽字后,交項目經理簽字后批準后支付。
13、施工驗收
13.1、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施工完畢,通知工程發(fā)包人組織業(yè)主或監(jiān)理驗收。發(fā)包人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發(fā)包人的相關損失。
13.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fā)包人驗收合格,分包人對其分包的作業(yè)的施工質量在質量保修期內負責維修。
14、施工配合
分包人應配合工程發(fā)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發(fā)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發(fā)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分包人配合時,分包人應按工程發(fā)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5、違約責任
15、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或施工期間不能滿足業(yè)主和發(fā)包人的進度要求,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擔,同時工程發(fā)包人為了維護自身的聲譽,有權無條件收回項目的施工作業(yè)權;
(2)、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16、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目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工程發(fā)包人:(公章) 分包人: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浙江新世紀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決定將項目委托給乙方承建;為圓滿完成該項目,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的責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該工程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和承包范圍
。ㄒ唬 工程名稱:匯景廣場
(二) 工程地址:上饒市鳳凰大道(交警大隊旁)
。ㄈ 建筑面積:
(四) 承包范圍:匯景廣場1#、2#、3#樓(裙樓1、2、3、4層及地下室、負1、負
2層)
1、消防工程報警系統
2、消防工程自動噴淋系統
3、消防工程防排煙系統
4、消火栓系統
上述系統材料、設備的成套供應、安裝及調試,系統竣工驗收合格起免費保修一年。(注:不含消防水池;消防系統弱電部分安裝由乙方負責,強電由甲方負責;甲方將強電送到消防控制室配電箱內和水泵房水泵控制柜內。)
第二條: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ㄒ唬┮曳桨醇追教峁┑膱D紙施工,實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及保修一年的形式,承包上述系統工程。
。ǘ└犊罘绞剑
1、套用江西省20xx年安裝定額及相關文件取費。
2、材料按江西省市場價格信息(注:以當地當月信息造價結算)
。ㄈ┕こ炭傇靸r暫為: 元(大寫:人幣 元)。
(四)由于甲方前期原因導致乙方增加的工作量甲方應補償乙方相應費用,具體金額雙方協商制定。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使用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ㄒ唬┖贤Z言:漢語。
。ǘ┻m用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件》及有關法規(guī)。
。ㄈ┻m用標準、規(guī)范:
1、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2、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20xx版)
3、GB50084-20xx《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guī)范》;
4、GB50261-9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5、GB50166-9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guī)范》;
6、GB50166-9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第四條:圖紙及甲、乙雙方現場代表
。ㄒ唬﹫D紙?zhí)峁┨讛担杭追较蛞曳教峁┤资┕D
。ǘ﹫D紙?zhí)厥獗C芤螅弘p方均應妥善保管圖紙
。ㄈ┘追今v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
。ㄋ模┮曳今v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第五條:工期
。ㄒ唬╅_工日期: 20xx.4.15日
竣工日期:
工期:乙方施工隊全面進場后 個月;
。ǘ┢渌
1、因前期工作未完工,或工作場地有障礙物,施工用水、用電未接通,經雙方協商,工期可以順延。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順延。
3、因甲方沒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由甲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材料、設備供應
乙方負責提供和購買工程的全部材料和設備,所有材料必須執(zhí)有出產品合格證;設備必須出示國家消防產品檢測機構合格檢測報告。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
。ǘ┘追矫吭掳匆曳綄嶋H工程量的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總額的90%,驗收合格后(注:驗收合格以拿到消防驗收意見書為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總造價的 97%。
(三)剩余工程總造價的 3%作為工程質保金,一年后 7日內付清。
。ㄋ模┰诤贤炗喓螅霾牧虾驮O備價格上浮外,無特殊因素,乙方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ㄎ澹┯梢曳皆斐傻恼`工或在驗收過程中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乙方負責返工直至合格,乙方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八條;雙方責任
。ㄒ唬┘追截熑危
1、負責現場施工協調、監(jiān)督,并盡力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辦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臨時占用的場地。
3、提供設計和施工中必須的相關技術資料。
4、協助組織對該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工程進度款辦理竣工結算。
。ǘ┮曳截熑
1、乙方按圖施工并達到消防驗收標準。
2、做好施工的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維修資料等交工文件和附件一并移交甲方。
3、按施工安全規(guī)范的規(guī)定采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責任。
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保持現場清潔、道路通暢、器材堆放整齊,并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5、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6、負責對使用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系統操作培訓。
第九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1、施工中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銷售許可證等。
2、乙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做好質量自檢記錄。
3、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作預驗收檢查,甲方應及時配合。
4、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資料叁套。
5、經驗收檢查工程需返修,則以返修合格后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6、乙方的生產、生活臨時設備,應在竣工報告提交期十五天內全部撤離,并工完場清。
第十條:其它
1、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不利而造成的責任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的一方負責賠償,賠償金額雙方協商解決。
3、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規(guī)及有關條例規(guī)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保修期滿后,自動失效。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手機:手機
地址: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消防系統工程施工
合
同
書
浙江新世紀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分包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
1.4 建筑面積: .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huán)境保護,包甲方與業(yè)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yè)主的承諾和業(yè)主對甲方所作的規(guī)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qū)地方關系.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XXX .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yè)主,監(jiān)理,質監(jiān)站的驗收和確認.
第五條 合同造價
合同造價:暫估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最終造價以最后竣工結算為準.
第六條 合同價款計算約定
6.1 本合同價款計算約定為:
6.2 材料單價的確定:
6.3 本工程人工單價:裝飾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裝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費:乙方按結算造價中的裝飾部分 %,安裝部分 %上交甲方,作為本工程的管理費.本工程稅金另計,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甲方委派 為甲方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簽發(fā)施工現場生產相關的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等的工作指令.
7.2 甲方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chuàng)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和技術標準,規(guī)范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huán)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yè)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7.3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崗位資質,機械設備,周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并做好相應臺帳.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乙方委派 為乙方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8.2 乙方應嚴格按施工圖和經甲方批準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規(guī)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與文明,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義務.
8.3 乙方應按甲方項目部的要求,認真做好施工資料臺帳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種原材料的質保書,合格證和檢測,檢驗,復試等報告,遵守地方建設交易中心的規(guī)定負責到交易中心辦理交易手續(xù)并付清相關費用.
分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工程順利完工,根據施工安排,甲方將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使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優(yōu)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按照高標準、嚴要求完成施工任務的總體目標,同時也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數量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總工期為:日歷天________天。
4.階段性工期目標:以甲方階段施工計劃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與工程造價
1.承包方式:綜合單價承包,工程項目承包單價詳見附件一《工序單價承包一覽表》。清單所列單價應視為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進行的所有工作項目。
2.工序單價包含的內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項目且合同規(guī)定應單獨計量的工序單價費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復中所需的一切勞務(包括勞務的管理)、各類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機械、機場管理、施工調遣、小臨設施、施工風險、成本節(jié)約形成的利潤,工程結束后的現場清理以及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項工作所有的工作內容和缺陷修復,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與本工程有關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切風險等的費用。除清單所列項目外,其他與本工程項目內容有關的施工項目應人微言輕完成本項工程的輔助工作,不再另行計價。
4.工程實際造價按甲方施工技術部門簽證的實際完成的且經業(yè)主、監(jiān)理驗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單價計算。
5.本工程造價單項價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氣變化、市場價格、職工生活費用增加、甲方相關工程施工進度、國家政策調整等因素的影響,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營業(yè)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稅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1.合同簽訂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不少于合同造價10%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以進場設備作為抵押,應按照擔保法規(guī)定到國家相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xù))。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進場或不能繼續(xù)完成本工程或給甲方工程施工和企業(yè)信譽造成了損害,甲方有權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約保證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結算完畢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離施工現場后,出現所雇傭民工或債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將從履約保證金中代付相關款項,并加扣5%的手續(xù)費,不足部分從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結束并結算完畢滿一年且甲方撤離施工工程現場后付清。
第五條 計量支付與工程結算
1.甲方每月對乙方完成的經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進行計量支付,每月的25日為計量支付時間(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計量時間和支付時間做出調整)。乙方按照當期實際完成且驗收合格的實物工程量,編制月計量支付申請表,報甲方施工技術部門和計劃經營部門審批。經甲方專業(yè)工程師和計量工程師簽認后,作為中間計量的依據。經甲方專業(yè)工程師和計量工程師簽認的工程量,甲方將不預計量和結算。
2.施工期間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當月計量總額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進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總造價的5%轉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時均應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費用;甲方向乙方開據的罰款票據金額;合同規(guī)定扣除的其他款項。
3.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撥付時,乙方應將上期撥付資金使用情況上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同時將上月工人簽字的工資表復印一份交到甲方財務部門。若乙方賬目清晰,資金使用合理,無將本項目部資金挪作他用現象,甲方將在業(yè)主撥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條第2款規(guī)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則按上述比例的50%撥付或不撥付工程款。
4.甲方有權對已經批復的任何一期計量支付的錯誤進行修正。
5.工程竣工結算以設計圖紙和工程實物為依據,按乙方實際完成的且經甲方、監(jiān)理、業(yè)主驗收合格并經甲方工程部門復核認可的工程數量結算。
6.開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施工期間不向乙方預支其他任何費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為結算工程總造價的5%。缺陷責任期為甲方交工證書簽發(fā)之日起兩年,工程保修期為行缺陷責任期滿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將在業(yè)主保留金支付后一個月內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內存在質量問題或發(fā)生過等級質量事故,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長保留金的支付時間(最長可在保修期滿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或保修期內發(fā)生質量問題進行處理的費用從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現場發(fā)生甲方調動乙方人員、材料、設備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進行簽認手續(xù)并在當月的計量支付中辦理計量,未按期辦理的,甲方不予認可。
9.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計量:工程質量不合格,已明確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質量未經甲方驗收確認和未填寫事故質量報告的項目;違反合同規(guī)定轉包分包的項目;變更增加工程項目手續(xù)不完備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未經甲方評定或未經甲方質檢工程師簽字認可的項目;其他違背合同規(guī)定的項目。
10.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中間計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關人員,服從甲方統一安排(包括計量器具的要求和計量方法的采用等)。
第六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
(一)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1.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設備,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設備單價匯總表》計算,相應款項在甲方撥付乙方工程款時予以扣除。凡甲方統一采購的特殊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購,一經發(fā)現自行采購將按所列單價的兩倍進行處罰,且自購材料設備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嚴禁將材料出售。乙方超過計劃使用材料設備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執(zhí)行期間市場最高價的2%對乙方加收資金占用費、采購保管費、補材料差價等費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應材料,一經甲方發(fā)現將按合同執(zhí)行期間兩倍對乙方進行處罰。附件二《甲供材料單價匯總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采購,但對工程質量或工程進度會有重大影響的材料仍由甲方統一采購。
2.水電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利用甲方供電的,電費按1.0元/度收取,用電數量為正常消耗量加損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設備
1.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采購的材料和設備必須滿足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檢驗材料。委托甲方進行檢驗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自行檢驗的項目,其材料、設備應滿足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要求,并應得到以上部門的認可,否則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設備處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術需要擬代用的材料,必須報請甲方批準,超支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使用一方的材料和機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設備單價匯總表》、附件三《人工、機械臺班單價匯總表》計算,并與計量支付和工程結算同時辦理。
4.乙方保證按附件四《人員、設備進場時間表》中要求的設備型號、數量和時間進場。若乙方機械不能按時進場,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將視情節(jié)按乙方未進場機械每臺套每天對乙方處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罰款,并至直將乙方驅逐出場,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設備,乙方必須按要求增加。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員
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駐工地技術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駐工地代表及技術負責人需要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換,后任繼續(xù)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職權內的承諾)。
4.乙方施工現場主要人員(工地主管和技術、財務、物資負責人)必須得到甲方的認可,且必須持有法人委托書,能夠勝任所負責的工程技術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不稱職的人員。以上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地,若要離開必須向甲方對口部門主管請假,否則甲方將按缺席人數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對乙方進行處罰。
5.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至少有一名精通測量、試驗和工程技術的專業(yè)人員,全權負責工地上的技術事宜。此人員要求有專業(yè)技術職稱或上崗證,且經甲方考察具備以上能力。乙方的技術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測量、試驗、技術員等)要服從甲方技術負責人駐地代表及技術部門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質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許的人在施工范圍內工作,并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質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員按附件三《人工、機械臺班單價匯總表》計算,并與計量支付和工程結算同時辦理。
8.甲乙雙方的對應人員負責辦理工程施工過程遙各種簽字手續(xù),其他人員簽字無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負責人才有權辦理中間計量和最終結算手續(xù)。
9.乙方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有效證件才允許上崗,不得無證作業(yè)。
10.乙方必須配備專職電工和安全員在崗,負責施工現場的用電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八條 施工圖紙
1.甲方在開工前5天內,向乙方提供一套復印的施工圖紙。
2.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說明、技術交底和有關材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正式開工前由乙方會同甲方共同審閱,施工中如有疑問及時向甲方專業(yè)工程師請示,由甲方專業(yè)工程師負責解釋。
3.非經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技術交底,不能作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據。
4.變更設計按甲方專業(yè)工程師書面提供的變更設計文件為準。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據設計圖紙自行繪制的施工用圖紙,必須報請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 甲方的'工作及責任
1.申請項目開工報告,審批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2.編制項目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查乙方報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
3.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并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jiān)督。
4.負責進行施工的初次放樣測量,控制點的測設與定期復核,并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放樣進行抽檢。
5.甲方提供相應的試驗檢驗設備和人員,并負責對乙方的試驗檢驗進行監(jiān)督。
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設備。
7.按實際變更、增減的工程量,及時組織對工程數量審核、簽證。
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計量支付手續(xù),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9.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和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協調本工程其他施工隊伍,減少相互干擾。
11.審核乙方自行繪制和設計的施工用圖紙。
12.甲方及監(jiān)理人員對乙方的任何認可和指導均不能免除或減少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3.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jiān)督,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有時有權發(fā)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權對乙方開具罰款票據。
14.協助乙方協調地方關系,費用由乙方承擔。
15.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時會同監(jiān)理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條 乙方的工作及責任
1.編制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2.負責工程局部測量和施工中的放樣及試驗檢驗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費用,配合甲方做好測量和試驗工作,服從甲方的監(jiān)督和檢查。
3.服從甲方在施工中的統一調度,處理好與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隊伍的關系。處理好與其他工程項目施工干擾問題,服從甲方統一調度,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關費用。
4.服從甲方、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工程業(yè)主、監(jiān)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規(guī)定。
5.按期向甲方報送年、季、月度施工計劃,年、季、月工程統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工程形象進度及其報表資料。
6.按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檢驗、加工和管理工作。
7.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創(chuàng)優(yōu)目標,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階段性進度計劃)。
8.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9.按照規(guī)定提交所需施工資料和竣工文件。
10.及時提報計量支付報表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竣工結算。
11.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
12.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負責工程的缺陷修復。
13.乙方撤場之前必須將當地的民工費、材料費等外欠款清還完畢,保證不因外欠款問題影響甲方施工和損害甲方企業(yè)信譽,否則甲方將按本合同第四條3款進行處理。
14.妥善處理與地方政府及村民的關系,避免產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5.乙方不得以甲方項目部或項目部工程處、隊等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乙方對外簽訂的合同責任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16.及時發(fā)放所雇傭民工的工資,嚴禁拖欠民工工資。因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影響或惡劣后果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影響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必須對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資發(fā)放,運行妥善解決,春節(jié)前甲方對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須優(yōu)先考慮民工工資。
17.建立完善的質量自控保證體系,配備必要的測量、試驗設備、儀器及專業(yè)技術人員,建立工地試驗室。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
1.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按甲方貫標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服從甲方在質量方面的統一管理。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文件、現行技術規(guī)范及相關工程施工規(guī)范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專業(yè)工程師和監(jiān)理工程師的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術規(guī)范檢查驗收,工程質量保證合格率100%,優(yōu)良率達到95%以上,并達到甲方項目質量計劃的質量目標。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若返工后仍達不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給于_________元/次的罰款。
5.甲方對乙方有質量否決權,乙方服從甲方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獎懲。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質量檢查、質量評定資料的填寫與簽認,并服從甲方的指導和監(jiān)督。
7.乙方的質量管理(包括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措施、過程控制)及其資料要與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實施工程全面創(chuàng)優(yōu),乙方要服從甲方有關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術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9.嚴格現場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積極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監(jiān)理、業(yè)主等組織的各種檢查,項目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和環(huán)境保護。清理和環(huán)境保護的標準按甲方與業(yè)主的合同要求辦理,達不到該標準,按甲方核定的造價進行扣款;由于現場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工程檢查與簽證
1.甲方專業(yè)工程師在對工序檢查前,乙方應嚴格自檢。
2.乙方自檢合格以后,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工序檢查證及附件后(檢查證的填寫格式及其完備性、文整要求要服從甲方的指導與監(jiān)督檢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專業(yè)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甲方專業(yè)工程師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檢查,合格后方可簽證。
3.乙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甲方專業(yè)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即進行檢查即進行后繼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并給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次的處罰。
第十三條 進度計劃
1.乙方應在收到圖紙5天內,根據合同的總要求和分階段工期要求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編制工程總體施工計劃,并報甲方審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達的年度、季度施工計劃5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細化的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個月的工程進度計劃。
3.乙方必須按甲方下達的施工計劃完成任務若無不可抗力影響當月完成不足下達計劃的80%,當月不予計量支付,并按差額的3%進行處罰。為完成甲方下達的計劃,但完成超過計劃的85%,不進行獎罰。
4.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包括階段性施工計劃),使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甲方根據業(yè)主要求的工程實際需要安排的階段性施工計劃,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6.乙方必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如期開工。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10天,書面向甲方提供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開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7.在必要進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時停止施工。并在5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后繼續(xù)施工。
8.乙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業(yè)主階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應承擔逾期完工的責任,工期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價格的0.5%/天向甲方支付拖延違約金。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審核,甲方同意后工期方可順延。
9.乙方無任何理由要求總工期順延(甲方同意例外)。如總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順延,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10.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趕工費用。
第十四條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行業(yè)關于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yè)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工作。
2.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處理及一切安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專業(yè)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段內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設備、機械、安全標志的完好情況,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置照明、安全警戒標志和看守。同時做好勞動保護保證措施及相應工程項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一旦發(fā)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機構,甲方代表應按規(guī)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進行施工技術安全措施的監(jiān)督、檢查。
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規(guī),為所屬施工人員、施工財產購買相關保險,并將所買的人向保險和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交到甲方計劃部門。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因自身看守不當造成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負。
7.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絕對服從甲方的統一部署。
8.乙方對本承包工程的安全負責,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承包期間,承包簽約人即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接受甲方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處罰;設立安全組織機構和專職檢查員,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間,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防護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護工程周圍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擔所需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負現補償,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增減
1.當現場設計變更、增加工程數量時,乙方應立即提出書面報告報甲方技術和計劃部門審批,并要得到甲方負責人的簽署認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時報告造成工程量無法準確計量,甲方將不予認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變設計,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2.當現場設計變更、減少工程量時,甲方按業(yè)主通知或批復的工程量相應減少,計量與結算時按減少后甲方工程部門復核過的實物工程量計算。
3.若無甲方變更通知書或者甲方簽認的書面變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數量均視為無效。
4.變更工程項目如果分包清單中有單價,招待分包清單單價;如清單無合適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施工方法的改變一律不予調價。
第十六條 環(huán)境保護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棄土、排污等必須按設計文件和甲方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的有關協議和要求進行處理。
2.乙方應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huán)境,避免和減少因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破壞。一旦發(fā)生,其后果乙方自負,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必須避免亂拉、亂棄、亂排,由此發(fā)生的糾紛、處理費用及其后果責任由乙方自負)。
第十七條 文物保護
在施工中發(fā)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盡快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與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在12小時內通知乙方。延誤工期時,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補救措施。
第十八條 工程轉包與分包
本工程不允許分包或轉包,若乙方違反這一規(guī)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第十九條 違約
1.因甲方責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合同工期順延,沒有費用補償;乙方也鄭重承諾:決不因合同工期延長而向甲方索賠、追加任何費用。
2.因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不能繼續(xù)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而自行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罰款,不再支付給乙方,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給甲方工程施工和企業(yè)信譽造成了不良影響,視為乙方違約。
6.禁止乙方通過各種關系給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中施加壓力,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7.乙方進場的機械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便調離本工地,若中途發(fā)現乙方施工機械私自調離本工地,視為違約,并按照合同進行處罰,直至將乙方清除出場。
第二十條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堅持文明施工,爭創(chuàng)標準化施工現場,滿足業(yè)主、監(jiān)理及甲方的要求,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若因乙方現場施工不能符合標準化現場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關單位的批評及處罰,甲方將在原處罰基礎上加倍處罰乙方。
3.乙方應新生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習慣,嚴禁發(fā)生有損甲方企業(yè)形象的事情,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___________元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公布舉報電話,開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設工作,杜絕經濟犯罪行為的發(fā)生。
2.乙方應配合甲方及當地政府做好防非典、防禽流感和其他突發(fā)疫情的防疫工作。
3.本工程水費、電費、人員交通住宿治安衛(wèi)生費均由乙方自負。
4.若乙方達不到甲方質量或進度要求,并且不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甲方將進行任務調整。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此費用從乙方計價款中扣除。
5.乙方服從甲方的項目管理及其相關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質量計劃、獎懲措施等所有相關方面的管理。
6.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擔的所有工程項目及其相關的成品、半成品的防護和保護工作,并遵守甲方作出的有關此方面的要求,由于防護和保護不利造成損失,其費用及后果乙方自負。
7.乙方不得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的行為。
8.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嚴禁利用場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有發(fā)現,乙方自負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9.乙方不得自行與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部門發(fā)生直接聯系,如需要聯系,應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統一辦理。
10.除非甲方確定認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術措施費用。雙方理解為合同單價已經包括了與此相關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做好有關本工程的技術資料、合同單價、施工合同、支付情況、驗工計價資料等的保密工作,嚴禁向無關人員(包括其他施工隊伍、地方有關部門和人員、甲方未明確的知情人員等)泄密,如果發(fā)生泄密情況,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負,同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節(jié)對乙方進行任何懲罰(包括終止合同)。
第二十二條 補充協議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根據實際和需要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經雙方確認的電報、會議紀要、施工圖表、技術交底部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附件一:《工程量清單》(數量為暫定)
2.附件二:《甲方材料設備單價匯總表》
3.附件三:《人員、機械臺班單價表》
4.附件四:《人員、設備進場時間表》
第二十四條 爭端與解決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對方均可提出協商,協商不成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2.在本工程業(yè)主沒有撥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為由到法院起訴。
3.本合同發(fā)生訴訟,選擇法院是_________ 省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簽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并將工程結算費用支付完畢后合同終止。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_____省____市
乙方
乙方代表___
分包合同 篇5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fā)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yè)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guī)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fā)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應與總包合同中規(guī)定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zhí)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zhí)讛档,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xù)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fā)生。
5.3 分包人與發(fā)包人的關系: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fā)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fā)出指令,分包人應執(zhí)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fā)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zhí)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fā)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zhí)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fā)的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fā)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fā)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zhí)行。如承包人發(fā)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fā)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fā)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fā)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guī)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zhí)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fā)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guī)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yè)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yè)。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yè)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fā)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fā)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fā)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fā)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qū)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fā)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fā)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fā)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zhí)行從發(fā)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fā)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fā)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fā)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guī)定的發(fā)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zhí)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2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guī)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fā)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fā)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fā)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章由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fā)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fā)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分包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公司或者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或者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方承建的工程,為切實加強項目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順利完成該工程施工任務,經甲方考察決定將該工程的水電勞務分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四川省勞務用工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經雙方商議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承包內容
本工程施工圖紙范圍內所有插座設備安裝、照明部分管道預埋、總配電箱至各分配電箱電線電纜的敷設、電纜橋架的安裝、網線安裝、VGA線安裝、,(所有線材穿PVC管道)承包性質。
包工不包料,本工種施工所需工具(三腳架、車絲機等)均由乙方自理。
二、質量等級本工程確保工程質量達省級優(yōu)良標準。
三、結算方式及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結算按圖紙內建筑大約面積20xxM2(以實際施工量為準),綜合造價為(20)元/M,本工程總造價計大約人民幣(元),本工程造價為一次性包干價,施工過程中不得因市場價格波動等原因進行調整。工程款的支付采用按月進度支付的方法,每月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進行支付,全部工程量完成驗收合格后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100%支付。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四、工期
本工程計劃開工時間為20xx年12月1日,計劃竣工時間為20xx年1月30日,考慮本工程實際施工工期較緊,施工時將采用非間斷流水施工,乙方應嚴格按照進度計劃要求合理組織勞務人員,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確保下一工序能準時開工。當工期遇春插、農忙或時節(jié),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組織好工人,非甲方同意休假,乙方不得擅自宣布放假,且節(jié)假日、春插期間施工不得要求增加補助費用。
五、雙方責任
甲方:
1、提供現場施工條件(施工用場地、用水、用電,住宿工棚,垂直運輸設備)。
2、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的準備工作,并提供施工用圖紙一套。
3、甲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向乙方的施工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負責測量定位,放樣,對工程設計變更應及時轉達并下發(fā)書面變更到班組。
5、提供乙方水平運輸翻斗車一部,負責提供材料的垂直運輸設備。
6、確保施工用材料及時到位。
7、合理組織流水作業(yè),協調乙方和其他班組之間的關系。
8、確保嚴格按合同相應條款支付工程進度款。
乙方:
1、乙方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甲方進度計劃合理安排相應的施工人員及勞動力。
2、乙方應該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施工規(guī)范進行施工,認真熟悉圖紙,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及時將工程技術、質量交底及操作要求傳達給操作工人,嚴格按照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要求進行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實行施工管理人員的正確指揮。
3、加強班組內部質量自檢實行預檢工作,班組長應積極配合工程技術管理人員進行質量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工程,應堅決返工,并承擔全部費用。
4、乙方應積極配合其他班組進行交叉作業(yè),服從施工員的調度,加強做好對已完成工序的成品保護工作。
5、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合理計劃材料的使用,加強對本班組使用的材料進行管理,嚴格控制材料的損耗,對本班組施工現場進行管理,配合項目順利完成工程。
6、乙方應確保及時發(fā)放工人工資,不得無故扣留、拒付工人工資。
7、乙方應加強班組安全教育及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必須為操作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該保險由甲方統一購買,費用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對一切因違規(guī)操作所產生的安全事故負責。
七、質量控制措施
1、線管預埋必須暢通,不得出現堵塞現象,砼澆搗時必須安排專業(yè)人員進行跟班作業(yè)。
2、所有有關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質量控制措施及技術交底均為本協議的附屬條款,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3、乙方必須加強工程質量質檢,對質量隱患應安排第一時間組織整改,對施工技術人員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及時整改的或因乙方操作原因造成監(jiān)理部門發(fā)出指令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警告。
4、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所造成的甲方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并無條件對需返工部分工程量進行返工直至質量達標為止。
八、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乙方進行工地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傳染病者、癲癇、精神病史、癡呆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由此造成的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其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guī)程及甲方的安全交底進行施工,若因為違規(guī)操作,發(fā)生的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安全保護設施不完善,安全器具提供不到位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順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誤工費用。
4、乙方應大力配合甲方作好現場文明施工,組織工人搞好生活區(qū),食堂,廁所的衛(wèi)生,保護好甲方提供的一切勞保及生活設施,對施工現場應做到隨做隨清,工完料盡,現場整潔。
5、所有進場人員必須帶好有關證件,包括身份證及外出工作證等。
6、不準在施工現場內打架鬧事,賭博,不得擅自進入項目部現有工作區(qū)域,若出現違紀現象,其后果自有乙方負責。
九、獎勵與罰款
1、工期:
乙方應按合同提供合格的勞動力,以確保工程按計劃工期進行,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工作人數達不到本工程施工要求人數,甲方將按80元/人給予處罰,并有權調派人員進行施工,調派人員工資按市場工資的3倍計算。乙方必須嚴格按分段工期組織施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工期相應順延。若前期分段工期延誤但由于乙方在后期的施工過程中的合理組織確保了工程的總工期按期竣工,分段延期罰款可按罰款額的100%返還乙方。
2、質量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質量標準要求,項目部將按工程總造價的5%給予處罰(含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有關質量方面的處罰性罰款)。對不合格部分項目屬乙方施工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直至合格。
3、對安全規(guī)章操作,根據項目部安全生產獎罰條例進行獎罰(另附項目部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4、現場標準化管理根據項目部現場標準化管理條例進行獎罰(另附項目部現場標準化管理條例)。
5、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拒絕甲方管理人員指揮,無法組織能滿足需求的施工人員、安全質量管理混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后即刻生效,具有等同法律效率,待工程結束工程款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簽訂地點:施工現場
簽訂時間:
分包合同 篇7
發(fā)包方:××建筑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公司《關于工程項目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guī)定》。甲方決定將××公司××工程項目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guī)范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
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范圍如下:
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筑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制作、綁扎分項工程;模板制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yè)。
二、本合同期限:
從××××年××月起至××××年*月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yōu)良
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
1、上繳標準:該工程項目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項目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50,裝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公司與××建筑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并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