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国產乱老熟视頻老熟女,97在线起碰视频,麻豆Av一区二区,亚洲视频国产91www.

<pre id="jdrot"></pre>

<td id="jdrot"><strong id="jdrot"></strong></td>
      <pre id="jdrot"></pre>

          當前位置:9136范文網>實用文檔>合同>轉讓合同

          轉讓合同

          時間:2023-10-05 07:38:13 合同 我要投稿

          (實用)轉讓合同10篇

            在人們愈發(fā)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轉讓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轉讓合同10篇

          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第八大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若美宣女子美容會所)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58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為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zhí)行)。

            四、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轉讓金69000元(其中包括房屋押金3000元)。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向乙方騰讓店鋪并交付鑰匙。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房租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六、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損失費,并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

            七、該店鋪的營業(yè)執(zhí)照已由甲方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內,乙方繼續(xù)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xù),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收益權、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合同 篇2

            甲方:浙江工業(yè)大學

            乙方:上海遠創(chuàng)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根據《轉發(fā)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加快省屬高校校辦企業(yè)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fā)(XX)105號]、《關于印發(fā)《浙江工業(yè)大學校辦企業(yè)改制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工大(XX)3號]、《關于對浙江工業(yè)大學校辦企業(yè)改制方案的批復》[浙教供(XX)182號]等文件精神,甲乙雙方就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改制轉讓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改制范圍

            改制范圍為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整體資產,但不包括該廠目前使用的廠房、土地資產。

            二、 甲方改制企業(yè)資產狀況

            根據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資產評估報告書》[杭誠評一字(XX)第39號],截止XX年7月31日,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經評估后凈資產總額為2,437,081.94元。

            三、 資產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資產評估值(不包括無形資產)一次性整體收購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

            2、乙方認可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的無形資產折算成現金計人民幣65萬元,并在整體收購該廠資產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根據評估報告,乙方承擔原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歷年欠應繳甲方利潤計1,677,095.10元。但考慮到原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應收帳款的構成實際情況,

            經友好協商,雙方同意將寧波永德盛化工廠貸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陳柏康醫(yī)療費13.00萬元債權轉給甲方收取;并同意乙方以28.5萬元一次性清繳原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欠繳學校的利潤,該款與資產購買金一并匯入學校的指定銀行帳號。

            四、債權債務問題

            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改制后,原企業(yè)農藥產品的所有債權和債務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業(yè)承繼和承擔。

            五、關于改制后的企業(yè)

            1、甲、乙雙方同意在原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的基礎上共同發(fā)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約定注冊資金為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50萬元,占新企業(yè)注冊資本的.10%;乙方出資450萬元,占新企業(yè)注冊資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勵和吸納原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的職工自愿參股。甲、乙雙方在簽訂該協議5日內,將各自的投資資金匯入雙方認可的指定銀行賬戶,按法定程序進行注冊登記。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現“浙江工業(yè)大學”字樣及其相關簡稱(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的各類許可證歸改制后的新企業(yè)所有。

            六、原廠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過渡期內(簽訂轉讓協議之日至XX年12月31日),原浙江工業(yè)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使用的廠房和辦公用房租賃給新的企業(yè)使用,由新企業(yè)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

            七、勞動人事

            1、原化工廠事業(yè)編制職工的公費醫(yī)療(含子女統(tǒng)籌醫(yī)療)、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業(yè)編制人員相應政策執(zhí)行,委托甲方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所需費用由新的企業(yè)承擔。

            2、原化工廠的所有人員的工資等福利由新的企業(yè)負責解決。

            3、原化工廠事業(yè)編制人員的檔案工資由甲方負責管理。

            4、原化工廠的黨組織、工會組織暫掛靠甲方產業(yè)集團公司。

            5、原化工廠職工的職稱、職級評定待甲方明確產業(yè)集團的政策后再確定。

            6、原化工廠事業(yè)編制的職工退休后,回到甲方辦理退休手續(xù)。

            八、違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處理。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外協商。

            十、協議有效期 自簽約之日起至原化工廠事業(yè)編制人員全部退休。十一、協議生效

            起生效。

            十二、簽約地點

            甲

            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章

            方(蓋章乙 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章) 方(蓋章) 杭州市浙江工業(yè)大學 本協議一式8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4份,自雙方簽定之日

            月年月日 日年

          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目前投資擁有的XXXXXXXX,并依法領取《XXXXXX許可證》,F甲方擬將XXXXXXXXX的XXX設備、物品、場地以及《XXXXXX許可證》等有形及無形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并重新投資經營并分配股權。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原來投資購置的物品,XX設備(附設物品、設備清單)、物品、場地及許可證等有形及無形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XXXXX萬元正(¥XXXXXXX。00元)。今先付現金人民幣XXXXX萬元正(¥XXXXXXX。00元),余款人民幣XXXXXX萬正(¥XXXXXXX。00元)三個月內無債務無糾紛后付清。

            二、 XXXXXXXXXXXX原來的一切糾紛外債部分(附設外債清單)由甲方承擔。轉讓后自簽協議起一切糾紛與債務都與甲方無關。

            三、 乙方在初期經營期間,發(fā)生糾紛及其它有關部門的關系協調上,甲方應協助乙方與協調,甲方應直接協助辦理《XXXXXX許可證》的年審及法人代表的變更。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三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日 乙方:年 月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 “懂帶坡”面積8畝,四至界線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韋老和林地,右至:大沖,雙方協商價格為(11800.00元)壹萬壹仟捌佰圓整。乙方一次性付給清給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時領有造林投資,造林投資由乙方負責償還,與甲方無關,在該片山林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山林砍伐年限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應付每畝每年5.00元借土養(yǎng)木費。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總款的三倍賠償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手機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手機號:

            一、

            甲方將沈陽市渾南新區(qū)鐵匠街號#私有住房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元。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個月,押金元。付租方法:上打租,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個月的租金元。余款需于年月日前支付。

            二、

            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價。

            三、

            在租用期內,乙方不得破壞屋內設施,不得私自對室內結構進行改造,不得轉租、轉借、轉讓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含搞傳銷),則甲方有權收回住房使用權。

            四、

            在租用期內,乙方負責:水費、電費、有線電視、物業(yè)費等費用,采暖費用由甲方負責。電表指數,水表指數0153(按1.9元/噸),乙方發(fā)生費用待合同到期時結算。乙方負責

            月的有線費用(按12元/月)。

            五、室內配有下列物品:

            1、家電類:

            1)太陽能熱水器(作價3000元);

            2)油煙機(作價400元);

            3)電視機(作價400元);

            4)洗衣機(作價350元);

            5)電話機(作價70元);

            6)電冰箱(作價400元);

            7)空調兩臺(作價3000元)。

            2、家具裝飾類:

            1.2米寬床(作價500元);

            書柜(作價500元);

            晾衣架(作價140元);

            椅子1把(作價45元);

            燈具(作價1000元);

            陽臺裝飾材料(400元)

            煤氣罐(作價40元)等物品。

            上述物品如乙方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

            六、由于乙方使用太陽能熱水器不當,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由于乙方過錯,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由乙方負責承擔損失。

            八、在租期到期后,甲乙雙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欲續(xù)租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20日續(xù)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九、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提請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嚴格遵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ㄊ钟。ㄊ钟。

            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6

            在早期的羅馬,債是嚴格禁止轉讓的,因為當時的債被定義為特定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一種法鎖,是一種法律關系,無論是變更債權人還是變更債務人都是債的關系喪失其同一性的現象。但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fā)展,禁止債權的轉讓越來越阻礙經濟的發(fā)展,絕對禁止債權轉讓的觀念開始動搖,在經過長時間的發(fā)展羅馬法最終拋棄了舊的觀念,在法律中明確承認債權轉讓的合法性!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1條規(guī)定了合同權利轉讓的基本原則,為了鼓勵財產自由流轉,保障轉讓的秩序,做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規(guī)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合同權利轉讓做出了比較系統(tǒng)、詳細的規(guī)定,從而促進了合同權利轉讓交易的進行,增加了由權利轉讓帶來的社會財富。

            一、 合同權利轉讓概述

            (一)合同權利轉讓的概念

            合同權利轉讓是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情況下,轉讓全部或部分合同權利給受讓人,從而使得合同權利人發(fā)生變化的現象。所謂合同關系不失合同的同一性是合同的效力不發(fā)生改變,不僅合同的原有利益(如時效利益)、瑕疵(如各種抗辯)均不受合同權利轉移的影響,而且原權利的從權利(如抵押權、保證等)原則上也繼續(xù)存在。所以,合同權利轉讓僅僅是合同債權人發(fā)生變化。既不歸屬合同變更也不同于債的更改。債的更改是消滅舊債的關系,成立新債關系,所有舊債關系上的利益和瑕疵以及從權利均隨之消失。

           。ǘ┖贤瑱嗬D讓的特征

            在《合同法》中,合同債權轉讓的特征主要有四個方面:

            1.合同權利轉讓發(fā)生的是債權人的變更。合同權利轉讓是權利人將享有的合同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享有的,第三人在相應的權利范圍內介入原來的合同關系,成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2.合同權利轉讓會涉及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一種是原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一種是轉讓人和讓與人的關系。通過協議轉讓合同權利的,雖然《合同法》要求在債權轉讓時,債權人要及時通知債務人并且債務人在收到合同權利轉讓通知之后受到該協議的約束,但是,轉讓協議的當事人仍然是原債權人與第三人,債務人不可能成為轉讓協議的當事人。

            3.合同權利轉讓的對象是債權。我國的合同權利轉讓制度是規(guī)定在合同法中的,而不是規(guī)定在債法總則中,那么合同權利究竟指的是什么?雖然我國學術界。但是,《合同法》明確把身份合同排除在外,而物權合同的成立和物權變更是一并進行的,所以,合同權利轉讓的標的只能是債權。

            4.合同權利既可以全部轉讓也可以部分轉讓。當合同原債權人將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給受讓人時,原債權人退出合同關系,第三人完全取代債權人的地位而成為,與權利轉讓協議受讓人一起成為合同關系債權人,此時多個債權人之間的共有關系可能是按份共有還可能是連帶共有,究竟屬于哪種共有方式應當尊重原債權人和受讓人約定的選擇。

            二、合同權利轉讓的范圍

            原則上合同權利可以依債權人和受讓人的意志自由轉讓。但是,并非所有

            的合同權利都可以轉讓,畢竟合同是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自由設定的一種特定的關系,所以改變義務人承擔的債務和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權利轉讓一般是不被允許的。對于存在的一些特殊的合同權利,是否允許轉讓《合同法》并沒有確定的規(guī)定。

           。ㄒ唬 可讓與的合同權利的排除與限制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79條的規(guī)定,但是仍然非常原則,詳細分析如下。

            1.依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權利

            合同關系是相對關系的一種,某些合同權利,只能在特定主體之間生效,如果仍將其轉讓給第三人,合同的主體發(fā)生變更,必然會使合同相應的內容發(fā)生變更,從而使轉讓后合同的內容發(fā)生變化,喪失與原合同的同一性,并且違反了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該合同權利不能轉讓。通說認為,根據人身信任關系發(fā)生的合同債權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質、為特定債權人的利益而設定的合同債權、合同內容包括了針對特定當事人不作為義務的合同債權、從權利四種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對于一些特殊性質的合同權利的轉讓問題:第一,訴訟中的合同債權;诤贤m紛提起訴訟,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債權,這種債權在訴訟過程中一直是一種不確定的狀態(tài),這種債權的成立與否要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因此為了減少訟累,應當禁止訴訟中的合同債權的轉讓。第二,贈與合同的債權能否轉讓。贈與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促進商品流通,發(fā)展經濟,而是使受贈人得到經濟上的幫助或者滿足當事人情感的需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性質。因此贈與合同的債權不應當成為合同權利轉讓之標的。實際上經常出現的,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之后,又將標的物轉讓與或者贈與他人的與合同權利轉讓之間存在著根本的不同,前者的兩個贈與合同都是同一標的物,后者是建立在贈與合同基礎之上將債權請求權轉讓給第三人。第三,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債權的轉讓。對訴訟時效已過的合同債權而言,此種債權喪失的是請求債務人償還的請求權和訴訟過程中的勝訴權,債權本身仍然是存在的,當債務人自愿償還時,不會發(fā)生基于受害人行為發(fā)生的不當得利。因此,訴訟時效期間已滿的債權可以作為合同權利轉讓的標的。在第三人已經知道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情況下,當第三人和原債權人就合同權利轉讓意思達成一致,說明第三人愿意接受債務人不履行的風險。在自愿原則的依據之下,該合同權利轉讓協議就會發(fā)生法律效力,就會產生合同權利轉讓的法律后果。但是,若原權利人未告知受讓人權利有瑕疵時,第三人可依據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選擇行使撤銷權或者要求原權利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2.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

            對當事人之間能否約定合同權利不被允許轉讓的立法上,各個國家的選擇是不同的,法國立法選擇其為無效約定,德國、日本法律明確規(guī)定其有效。我國的合同法采用日本立法體例。當事人約定不能轉讓的合同權利是依據合同自由的基本原則,禁止合同權利轉讓的約定不管是禁止轉讓給特定第三人,還是禁止轉讓給一切不特定的人,只要當事人的約定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此約定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合同當事人要受此約定的約束。但是為了保護交易安全,禁止轉讓的特別約定條款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此時債權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

            并不能產生預期的效益,但是善意第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權利轉讓協議有效。善意第三人有效取得債權,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對于原債權人違反了原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債務人有權要求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3.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

            法律基于社會公共利益的考慮,會禁止或者限制某些權利的自由轉讓。《合同法》中沒有具體合同權利轉讓的禁止性規(guī)定,所以依據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依據的是應當是我國《合同法》之外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二)合同效力不確定之合同權利的'轉讓

            有效的合同權利存在,是合同權利轉讓的根本前提。有效的合同權利是指原合同完全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沒有要件缺陷,并且是現在仍然存在的合同債權。針對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銷合同、附條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效力不確定合同的權利是否允許自由流轉,多數學者認為對有效的合同權利,應進行從寬解釋,不要求必須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債權。

            1.效力待定合同的權利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認之前合同權利的效力還是處于不確定的狀態(tài),當在法定期限內不被追認,那么此時的合同即為確定、當然無效,并且無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時。如果,合同追認權人是原債權人,那么債權人將合同債權轉讓給受讓人,債權人的行為應視為合同已經得到了追認,此時的合同為確定當然有效的合同,債務人要向合同受讓人履行相應的債務,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債務人享有合同追認權并且在沒有行使之前,合同權利處于不確定的狀態(tài),此時為了防止不必要糾紛的發(fā)生、減少訴訟發(fā)生率,應當限制合同權利的轉讓。因此,對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權利轉讓應當區(qū)分追認權人為債權人還是債務人而分別規(guī)定。

            2.可撤銷合同的權利

            在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之前,可撤銷合同的權利是確定有效存在的。如果可撤銷合同撤銷權歸屬于原債權人,原權利人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權利轉讓協議,那么撤銷權人的行為應當視為撤銷權人放棄行使撤銷權,此時的合同為完全有效的合同。如果撤銷權的享有人是債務人,在原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轉讓協議之后,若債務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沒有行使撤銷權,那么債權轉讓協議生效,債務人應當向受讓人履行相應的義務;若債權人有效行使了撤銷權,那么合同歸于消滅,原合同權利滅失,此時受讓人的合同權利轉讓協議導致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無論撤銷權屬于哪一方當事人,可撤銷合同的權利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都可以進行自由轉讓。

            3.附條件、附期限合同的權利

            在條件成就和期限到來之前,附解除條件合同和附解除期限合同是確定有效的合同,此時合同權利為有效存在的。雖然這種權利這以后某個時間點可能或者肯定會滅失,但是在合同失去效力之前,合同債務人仍然要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

            條件未成就的附停止條件合同和時期還未到來的附始期合同的權利都是未來可能或肯定享有的權利,只是現在并不現實享有,是一種未來存在的債權。關于將來的債權能否進行轉讓,在德國和日本法學界都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是肯定說,債權處分行為應與處分債權的合同相區(qū)別,即使債權沒有現實存在,但是不影響合同權利轉讓合同的效力,債權移轉以

            債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而成立,等到將來債權發(fā)生時,可以直接發(fā)生債權移轉的效果。這一學說的理論基礎是,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應予以區(qū)別,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并不以法律行為成立時已存在為前提,只要效力發(fā)生時其存在即可。另一種是否定說,債權轉讓行為為處分行為,那么處分時必須以債權業(yè)已存在為前提,鑒于未存在的債權不得處分的原則,從而否認“將來的債權”的讓與性,特別是在德國,由于權利變動采用的是形式主義,動產的處分以交付為要件,不動產處分以登記為要件,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未現實存在的未來債權在形式主義的立法例下,被認可是非常困難的。

            如果將來的債權已經存在合同關系,但需等待一定的條件成就或一定時間的經過,或者當事人實施某種行為,才可以轉化為現實的債權,則因為這種將來的權利體現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轉化為現實債權的可能性,就激勵貿易這一方面來說,可以準許這兩種合同權利的轉讓。可以準許這兩種合同權利的轉讓。

            三、合同權利轉讓的通知

            協議不具有公開性,如果協議的效力當然約束債務人,那么在達成協議并且債務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債務人仍然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此時還要對新債權人承擔債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這種自由主義對債務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如果采取的是嚴格限制主義,即合同權利的轉讓必須取得債務人的同意,否則轉讓不發(fā)生效力。雖然這種做法很好的保護了債務人的利益,但是這種保護是建立在損害債權人利益基礎之上的,同時這種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場財產的流通、不利于經濟的發(fā)展進步!逗贤ā愤x擇的是折衷主義,即讓與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其債權雖不需征得債務人的同意,但必須將合同債權讓與的事實及時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在接到債權讓與通知后,債權轉讓合同才對其發(fā)生效力。這樣既維護了債務人的利益,又保障了債權的自由流通,合理地平衡了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

            (一)通知的主體

            雖然我國《合同法》拋棄《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嚴格限制主義而采用讓與通知原則,但是《合同法》第80條第1款明確規(guī)定通知的義務人只能是原債權人,確實存在局限性。轉讓人和受讓人簽訂的合同權利轉讓合同的目的是將合同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將債權的讓與通知債務人的目的是使債務人知曉債權業(yè)已轉讓給新的債權人,債務人對新的債權人負有相應義務。受讓人將讓與人所立讓與字據提示給債務人,和債權人的通知有同一的效力。如果履行通知義務人是受讓人,在讓與人履行輔助義務的前提下,受讓人應當提供足夠的材料來證明其就是該合同權利新的債權人。

            (二)通知的撤銷

            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的性質為觀念通知,可以準用民法有關意思表示的有關規(guī)定,通知存在無效或者可撤銷原因時,依據民法上關于無效或者可撤銷的規(guī)定處理。當告知債務人時就會對其產生法律效力,債務人就要對新債權人負擔義務。對于告知的撤銷問題,《合同法》第80條第2款對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做出了禁止性規(guī)范,對受讓人所取得的債權的處分作了任意性規(guī)范。債權轉讓的通知只是對債務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在轉讓通知送達債務人時受讓人取得債權人的地位,原債權人不再享有相應的債權利益,更沒有處置已經轉讓債權的權利。否則,會侵犯受讓人的債權,要向受讓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表見讓與的通知問題

            我國《合同法》雖未對表見讓與未作任何規(guī)定,但是現實生活中確實現實存在!兜聡穹ǖ洹返109條之1規(guī)定,“債權人已將債權讓與通知債務人時,即使未為讓與或者讓與無效,債權人仍應當對債務人承受其已經通知讓與的效力。”借鑒德國法律和基于我國《民法通則》中已經承認表見代理的效力的立法精神,應在我國《合同法》中確認表見讓與的合法效力,從而保護債務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李開國:《合同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

            [2]魏振瀛:《民法》,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20xx年。

            [3]鄭玉波:《民法債編總論》,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年。

            [4]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xx年。

            [5]謝懷栻:《正確闡述民法通則建立我國的民法學 》,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年。

            [6]謝懷栻:《合同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

            [7]李永軍:《合同法》,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xx年。

            [8]韓世遠:《合同法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

            [9]崔建遠:《新合同法原理與案例評釋》,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

            [10]崔建遠:《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年。

            [11]王家福:《民法債權》,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12]黃名述、李振華:《合同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年。

            [13]蘇號朋:《合同法教程》,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xx年。

          轉讓合同 篇7

            發(fā)包方:

            法人代表:

            轉讓方:

            受讓方:(合伙人)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轉讓范圍

            東: 西:

            南: 北:

            二、轉讓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占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滿后,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zhí)行。

            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10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后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zhí)一份。

            發(fā)包方: 法人代表:

            轉讓方(合伙人) 受讓方:

            見證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轉讓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營部應有經營權業(yè)主為甲方,該經營部經營權雙方商定做價人民幣整轉讓給乙方。自年月日后該水店的經營活動由乙方負責管理,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應先付給甲方部分轉讓款 ,余款 乙方于自簽訂合同之日起5天內付清給甲方。乙方接管后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護管理客戶10天。

            三、經營部日前的飲水機、桶裝水等物品歸甲方所有,自本合同簽訂雙方協定議價后歸乙方所有。

            四、年月日前的未結、未收的水款屬甲方債權。由甲方收取,與乙方無關。 年月日后由乙方經營期間生產的`水款屬乙方債權,由乙方負責收取,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接收經營后所產生的房租、加盟費、雇傭水店工人的工資薪酬、勞動福利、工傷、保險等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須遵守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貳仟元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有效。

            簽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轉讓合同 篇9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轉讓事宜達成協議簽訂本轉讓合同。

            第一條、乙方轉讓經營位于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經營范圍。

            第二條、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店面位于,達成以下協議。

            2、該店面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給乙方使用。

            3、本合同簽訂后當日內,確認、交接。

            4、甲方負責教會乙方人員卡樂杯所有產品的調配方法,教會為止。

            5、________奶茶店的工作人員甲方協助協調繼續(xù)在店里工作。

            6、乙方如需更改甲方________品牌所有人簽訂的合同上的被特許人名稱,甲方愿意協助辦理,但是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轉讓金用支付方式

            1、 該店轉讓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公司收取的店面門頭字樣和店內logo押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 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 轉讓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當日內付________轉讓金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待乙方人員學會后,一次性付清。

            3、 交接過后 ,乙方資金全部交付甲方后,________公司出具的`押金單據甲方要交與乙方。

            4、 如乙方不經營________店時甲方負責與________公司協調并將____________奶茶公司押金。

            ___________元退還乙方。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________品牌所有人簽訂的合同上的被特許人名稱,甲方愿意協助辦理,但是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店面交付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門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并協商解決。

            3、甲方交還乙方的店面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tài),留下的物品乙方有權隨處理。

            4、在轉讓以后,甲方負責店面房租合同的轉讓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協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續(xù)房租的價格協調,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稅、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將不從中獲取利益。

            5、如乙方需要年檢營業(yè)執(zhí)照和衛(wèi)生許可證,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年檢程序。

            6、以上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將以____倍金額賠付給乙方。

            第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將完全擁有________市路________號,乙方將擁有自主經營權利,甲方將不得與無故干預正常的經營。未盡事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補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及附件________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反復協商,一致同意甲方1118號大治河金磚碼頭有償租賃給乙方從事貨物裝卸、倉儲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定如下協議條款共同恪守:

            一、租賃范圍

            大治河1號碼頭岸線由西向東長50米,寬15米和與該地快相對應相連地塊長133.3米寬50米約10畝地及安裝在碼頭上8噸吊機一臺。

            二、租賃期限

            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三、租金計算

            碼頭岸線由西向東長50米寬15米和8噸吊機一臺,第一、二年租金為人民幣貳拾 伍萬元整;與碼頭岸線由西向東長50米寬15米地快相對應相連地塊長133.3米寬50米約10畝地,第一、二年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貳萬元)人民幣肆拾 萬元整。以上第一、二年租金合計為陸拾伍萬元整。

            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一、二年每年租金基礎上遞增20%每年分別為人民幣叁拾玖萬元。

            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四年每年租金基礎上遞增20%為人民幣肆拾陸萬捌仟元。

            四、租金交納期限

            第一、二年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在本協議簽定后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叁拾貳萬伍仟元,三個月內再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叁拾貳萬伍仟元。 第三、年租金,在第一、二年租期滿后一個月內交清。

            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期滿后一個月內交清

            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期滿后一個月內交納。

            五、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wèi)生、用電、等內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監(jiān)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乙方進行監(jiān)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要保證乙方內外道路暢通、和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對碼頭進行嚴格管理,并負責碼頭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保養(yǎng)工作;對水、電、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tǒng)的管理、維修及保養(yǎng)。

            六、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jiān)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jiān)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使用甲方公司發(fā)票應照章納稅,并享受優(yōu)惠政策。

            5、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素質高,懂經營,善管理人員對碼頭進行管理,對外來打工人員要認真進行臨時戶口登記申報,確保一方平安。

            6、乙方要對設備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冬季要對吊機做一次防銹保護,保持設備完好及正常運轉,對設備故障及時修復確保安全。

            7、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8、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碼頭狀態(tài)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污水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xù),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碼頭,經甲方多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將場地碼頭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ǘ┘追接邢铝星樾沃坏模曳接袡嘟獬齾f議甲方應退還剩余租金:

            1、不具有合法碼頭經營使用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取消碼頭使用資格時。

            2、碼頭因人為或自然因素喪失碼頭使用功能無法恢復時。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負責乙方生活、作業(yè)、辦公供電供水,以分支計量表核算費用。

            2、乙方租用甲方碼頭需向有關部門交納有關費用由甲方代交后向乙方收取。

            3、航頭港監(jiān)費(0.02元/噸)由乙方自行交納。

            4、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xù)出租,承租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碼頭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5、租賃期滿后,甲、乙雙方不續(xù)租時乙方應提前對碼頭場地進行清理,將屬于自乙方的臨時建筑拆出清理干凈,在租期結束后按時交還甲方。

            6、乙方在經營中需使用甲方地磅時甲方應指派司磅人員積極配合,乙方應按0.2元/噸交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碼頭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協議生效時間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 本協議所涉及的碼頭使用證復印件

            2、 本協議所涉及的土地證復印件

            3、 港口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轉讓合同】相關文章:

          轉讓合同【經典】08-22

          轉讓合同(精選)08-20

          (經典)轉讓合同08-20

          轉讓合同08-18

          (精選)轉讓合同08-28

          轉讓合同(經典)09-07

          【經典】轉讓合同09-07

          (經典)轉讓合同09-07

          轉讓合同[經典]09-20

          [經典]轉讓合同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