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通知(實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通知頻頻出現,通知是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傳達指示、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fā)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布置工作與周知事項時所用的一種下行公文。如何寫一份恰當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防溺水通知,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各鄉(xiāng)鎮(zhèn)(開發(fā)區(qū))教育中心校,各中小學(幼兒園):
隨著夏季來臨,防溺水已成為當前學校(園)安全防范重點,結合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xx年中小學(幼兒園)防溺水專項教育”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責任意識要強化。
各地各學校(園)從現在起至6月底,要把學生防溺水工作作為當前學生安全工作的一項重中之重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視,組織上更加嚴密,措施上更加落實,行動上更加有力。要針對往年少數地區(qū)和學校(園)學生(幼兒)出現的溺水傷亡事件,分析事件發(fā)生的原因以及工作中的缺失,研究提出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工作措施。要層層落實責任,對因宣傳教育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等問題而引發(fā)學生溺水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宣傳教育求實效。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相關網站上的資源,認真組織開展防溺水專題教育,切實提高教育實效,增強學生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確保每一所學校、每一個班級、每一名學生和每一位家長都要接受一次以上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特別關注留守兒童與外來務工子女學生的教育,讓預防溺水常識全覆蓋。各地各學校要盡早通過家校通和《告家長書》等形式,告知家長落實好監(jiān)護人職責,切實承擔起學生脫離學校監(jiān)管后的看護責任,在放學后、周末、節(jié)假日和暑期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及教育。
三、防范措施再落實。
各地各校要在近期對校內及校園周邊水域進行一次摸底排查,并落實必要的安全警示和防護措施,凡校園內有水域的學校,該在水域設置護欄的要設置護欄,沒有安全警示標志的要立即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沒有落實專人負責定時巡查的要落實專人負責巡查;凡校園周邊有水域的學校,一方面要積極協調相關單位或部門在水域周邊完善安全警示標志,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另一方面要向全體師生通報危險水域的具體狀況,告誡學生自覺遠離這些危險水域,同時盡可能安排教職員工到相應水域適時巡查,及時制止學生在水域周邊逗留或玩耍等不當行為。
四、信息反饋要重視。
各地各學校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展開活動,認真完成“江蘇省學校安全教育平臺”中學校填報和教師授課流程,并將《“20xx年中小學(幼兒園)防溺水專項教育活動”告家長書》印發(fā)到每一名學生的家長手中。學生家長閱簽后,要將回執(zhí)交學校存檔備查。各教育中心校、市直各學校請在6月25日前將匯總的《防溺水專項教育情況統(tǒng)計表》報市教育局法制科。
XX市教育局
20xx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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