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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流程
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流程,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賃房,它是一種經(jīng)濟保障房,主要是面對于一些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住房,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出租,以下來了解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流程。
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流程1
一、京籍家庭
一般來說,京籍家庭申請公租房會經(jīng)過備案、意向登記、搖號、簽約入住等流程。但按房源歸屬不同,市區(qū)兩級可分別組織申請工作。
具體申請流程步驟:
第一步、備案:
提出申請→等待審核→審核公示→完成備案
1、首先申請家庭要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住房保障部門領表申請。
除"三房"輪候家庭外的其他具有本市城鎮(zhèn)戶籍家庭: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在申請公租房前您需要準備好以下申請材料:
。1)《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
(3)戶口簿;
(4)婚姻狀況證明;
。5)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賃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
。6)《不動產(chǎn)登記證》或集體土地上房屋確權證書;
(7)收入和住房證明;
(8)其他相關材料。
準備好相關材料你就可以到各區(qū)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及相關管理部門,提交公租房申請了。
注:具體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網(wǎng)站和各區(qū)住房保障部門發(fā)布的具體項目公告信息為準。
2、申請完之后等待審核(一般要經(jīng)過“三審兩公示”程序):
。1)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chǎn)、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公示;
。2)區(qū)(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審、公示和認定;
(3)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3、各區(qū)住建委網(wǎng)站會不定期發(fā)布保障性住房審核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名單出來后,查看自己是否在名單里面,如果有,基本就是通過審核了(除非有人對公示家庭有異議,并如實反映到區(qū)住房保障部門)。
4、審核公示無異議的,區(qū)住房保障部門會在2個工作日內(nèi)上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至此,備案完成。房管部門一般會通知你去原來申請的地方領取備案通知單。
第二步、意向登記(房源申請):
公租房項目公告發(fā)出后,符合搖號配租條件的家庭,需登陸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的官網(wǎng),按照相應提示完成登記。(有些項目會要求現(xiàn)場登記)
1、網(wǎng)上登記:https://www.bphc.com.cn/front/member/toLogin
登記過程中要用到公租房備案編號。
2、現(xiàn)場登記:需攜帶身份證、備案通知單原件到原申請街(鎮(zhèn))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注:取得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的`申請家庭應按照公租房備案通知單或公告中載明的登記標準規(guī)定的套型進行意向登記。
第三步、公開搖號:
搖號時間確定后,項目屬地住房管理部門和產(chǎn)權單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將共同組織搖號,搖號結果和選房順序會在區(qū)房屋管理局進行公示。
第四步、簽約入。
審核結果公示結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將按照搖號順序,分批組織資格審核通過的申請人辦理選房、簽約及入住手續(xù),承租期限3年。
二、非京籍家庭
非京籍無房家庭(“新北京人”)申請公租房不用備案,等有面向新北京人配租的房源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直接通過網(wǎng)絡進行登記申請。
申請人自行登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官網(wǎng),點擊“業(yè)務辦理”—“無房職工和新北京人”按鈕進入登記系統(tǒng)界面,按照相應提示完成登記。
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流程2
一、北京公租房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北京公租房申請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家庭攜帶相關材料資料前往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具體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
(2)身份證;
(3)戶口本;
(4)婚姻狀況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收入及住房情況證明;
(6)申請承諾書;
(7)申請家庭成員情況;
(8)申請家庭住房情況;
(9)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10)繳存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憑證;
(11)《住房公積金繳存?zhèn)人信息;
(12)其它所需資料等等。
2、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chǎn)、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公示;
3、區(qū)(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審、公示和認定;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二、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1、申請公租房需要滿足的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guī)定標準;
(2)收入、財產(chǎn)低于規(guī)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wěn)定就業(yè)達到規(guī)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jù)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2、想要租賃公租房的申請人,在提出租賃申請時,需要提交申請材料
根據(j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jù)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fā)區(qū)和園區(qū)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qū)就業(yè)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一般哪些內(nèi)容?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一)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nèi)設施和設備,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賃期限、租金數(shù)額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維修責任;
(五)物業(yè)服務、水、電、燃氣、供熱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簽訂后,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在30日內(nèi)將合同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不管是在北京,還是在其他地區(qū),公民若是想要租賃公租房,那么首先需要確定自己是滿足公租房的租賃條件的,之后需要收集相關證明自己滿足條件的材料,接著就需要帶著材料按照流程提出公租房的租賃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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